关于进一步落实我校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12-02浏览:11

2009年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开始实施,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与导师沟通获得同意后,在12月24日前将基本信息报到学院教务办关老师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年级,申请留学专业,留学身份等。

以下内容与往年不同,请关注:
1、实施留学候选人预选制度。各校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制定本校总体实施规划,提前做好人员预选及外语培训等方面工作。选拔工作应与各校“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合作项目紧密结合。
2、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应达到总体选派规模的50%
3、以学校和导师为主导,统一负责被推荐人员的对外联系工作。做到在现有合作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派。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方面,要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渠道。
4、外语水平未达到要求者不予派出。
5、对极少数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将给与学费资助(不包括国外院校收取的注册费)。我校拟推荐5名。

公派工作主要时间点:
12月25日,学院上报留学候选人
12月27日 学校按签约名额的150%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
12月28日 学校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留学候选人名单。
12月31日前 公派办组织外语培训、考核
2009年2月20日前 确定留学候选人留学单位和指导教师;根据对外联系结果最终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
2009年2月20日-3月20日:公派办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金委
2009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2009年4月底: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2009年9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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