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7浏览:614

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校发〔2022110号)规定,现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于2023年6月底前毕业并获得学位。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023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10%。已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不参加本次评比。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即80分及以上)。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讲究卫生,宿舍干净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6.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推荐:

(1)积极应征入伍;

(2)前往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

(3)前往重点行业(领域)、新兴行业(领域)或国际组织就业;

(4)投身创新创业。

 

三、评选程序

1.69日周中午11点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电子版汇总表到学办公邮bmexb@pub.seu.edu.cn,纸质推荐表(主要事迹不能过于简单,班级意见签好)交到学办;

2.612日周17点前,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评审细则组织初评,择优评选,确定拟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并公示、上报研究生院,拟推荐研究生在“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称号”系统提交申请。

3.学校审定表彰:研究生院审核各院系拟评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评比注意事项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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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7

附件2-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doc

附件3-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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