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200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7-01-19浏览次数:75

一、总体情况
   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为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中长期后备干部,同时为基层和县以上党政群机关培养高素质的青年公务员。
  全省计划选调总数250名,文史类40%,理工类55%,其他类5%。我校推荐人数25人(含研究生5人),其中,工科类占50%以上,男生70%左右、女生30%左右。

二、推荐条件
选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3、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到2007年6月30日。
   符合上列条件并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的以及获得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获得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的,愿意到艰苦地区工作的学生优先录用。
  委培生和定向生不能参加选调生选拔,各院系一律不得推荐。

三、时间安排
  1、2007年1月25日前,各院、系、所在毕业生中公布选调生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办法,接受毕业生个人申请;
  2、2007年1月26日,各院系根据公布的条件审核毕业生个人申请,将推荐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就业办[材料包括《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考核材料(500字左右)及学生成绩单(经学校教务部门鉴章),同时另附推荐人选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其中考核材料(Word格式)需电子版];
  3、2007年1月28日,学生处根据推荐条件和要求对院系所推荐材料年进行初审,学校有关部门组织考核,确定选调生推荐人选;
  4、2007年1月31日前,学校将选调生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和相关材料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5、选调生推荐人选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且不能同时参加其他公务员职位的招录考试。考试科目为江苏省公务员A类考试(具体科目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考生无须另行报名和交费)。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400名考察面试人选,在江苏人事网站公开分布。
  6、考察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等有关部门组织;
  7、确定拟录用人选。人选一旦确定,学校将不再允许其另行择业。各院系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将真正想参加选调的毕业生推荐出来,同等条件下未参加考研的同学优先;
  8、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四、分配原则
  选调生主要分配到县以下党政群机关、政法机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工作锻炼。分配去向由江苏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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