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8-09-19浏览次数:11

全校各院(系):
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和立项评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计划性质与实施目的
1、计划的性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十一五”期间教育部为推动创新性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教育部财政部2007年全面启动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项目之一,是教育部第一次在国家层面上实施的直接面向大学生立项、注重自主性、探索性、过程性、协作性和学科性的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应注重“兴趣驱动,学生为主,注重过程”的原则。
2、计划的目的。计划的目的是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训练学生在研究创新实践中逐渐学会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锻炼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的素质。
二、项目申报和立项
1、指南征集。指南征集不仅是学生选题过程基本训练的基本环节,也是组建合理研究团队的重要途径。指南征集方式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提出拟列入指南的项目,撰写出项目研究目标、内容、建议技术路线,提出合作研究者的学科、专业要求。指南征集由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不得超过5人),以填写“项目指南征集表”的形式完成。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指南面向学生发布。指南征集过程中应切实贯彻学生兴趣驱动和自主选题的原则。创新性实验项目应紧贴学生兴趣,鼓励面向生产(社会)实际选题、面向教师科研选题、面向课程教学选题。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项目申报。包括指南发布、申报书填写等。通过指南发布,项目主持人与感兴趣的学生研讨和交流,组建合理研究团队。学校要以学生为主体,组织学生填写项目申报书,对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经费需求、时间安排、预期效果进行详细的设计。
3、项目审批。包括项目评审、项目认定、项目批准等。项目申报书需经专家评审。项目评审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负责进行。着重考察学生对项目的兴趣、已有的知识积累或实践基础、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和学生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通过后,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填写项目认定书。项目认定书经学校计划实施工作管理部门认定和批准后报教育部备案。
4、经费预算。每个项目的基本研究经费预算为2万元。各院(系)应教育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以经济成本的观念,本着杜绝经费浪费的思想,严格制定项目经费预算。
5、导师配备。各院(系)要给每个项目配备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鼓励企业研究人员担任导师或配备双导师。
6、研究年限。项目实施年限可定为1-3年,但必须在3年级学习结束时完成。
7、申报时间。本次项目申报的指南征集时间截至日期为2008年9月26日,请各院(系)加强宣传,认真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提出申报的同学须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指南征集表》(见附件,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用电子文档发至各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老师处,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过时不候。学校将在10月上旬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指南进行评审。项目研究指南评审通过后,面向学生发布,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工作将在10月下旬完成。

附件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指南征集表;
附件2:《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条例》;
附件3:院(系)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秘书名单。

                                                  教务处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联 系 人:方  霞   
联系电话:50290229
邮    箱:fx@s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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