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8-05-06浏览次数:49

院学位分委会拟定于5月30号召开,5月28号开始停收答辩材料。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东南大学第十一届六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在二○○八年六月中旬召开。现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学位评定上报材料,必须在六月五日之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请尽早公布本次分委会召开的时间,通知有关导师及学生本人,并报学位办备案。
 
2、分委会秘书必须根据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做好材料审查工作,例如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要求,包括博士生发表文章的要求。对目前还缺文章的学生,秘书必须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或导师,要求其补交文章。文章达不到要求者,不得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保留一份完整的学位讨论材料,做好存档工作。
 
4、提醒申请学位者(包括非学历硕士生)学位材料上交之前,自行复印有关材料以保存备用。尤其是今后欲报考博士者,必须保存论文评阅书(表二)及决议书的复印件;需继续进行科研者留存实验原始记录的复印件等等。材料上交后学位办一律不再提供查询。
 
5、鉴于我校每年进行三次学位讨论工作,结合校、省、国家三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时间表,为了进一步做好硕(博)士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时间调整如下:
 
  ①关于校、省、国家三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时间表说明:校级评选每年四月启动,五月中下旬公示;省级评选每年六月报送推荐材料,八月底公布结果;国家级每年九月报送推荐材料,第二年五月公示结果。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拟将分委会讨论优秀学位论文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一次分委会,其余两次(6月、9月)分委会将不再进行讨论优秀论文推荐事宜。
 
②各院系务必按《研究生毕业应交材料清单》第四大项(见研究生院下载区域)要求收取各批次授学位研究生的推优材料并妥善保管,接分委会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相应时间范围内授学位研究生的报优材料。
 
③校学位办公室将根据研究生院的安排于每年1月份下通知要求分委会讨论校优秀学位论文候选人推荐名单,讨论范围(以2009年1月份通知为例):2007年07月01日――2008年6月30日期间授予学位的同学。
  
④各分委会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通知相关院系报送相应时间范围内授学位研究生的推优材料上会讨论,并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推荐汇总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同时注明排名。讨论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上述优秀论文评选事项如有疑问,请与培养办联系。联系电话:83792244


                               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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