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2007】1号文件要求,定于2007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进行2008届毕业研究生数码照片拍摄工作(包括往届推迟至2008年毕业和下届提前至2008年毕业的春秋季硕博研究生),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网上的电子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2007】1号文件要求,定于2007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进行2008届毕业研究生数码照片拍摄工作(包括往届推迟至2008年毕业和下届提前至2008年毕业的春秋季硕博研究生),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网上的电子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11月21日下午13:00~17:00、5822yh银河国际
二、拍 摄 地 点:
逸夫建筑馆群贤楼一楼大厅
三、收 费 办 法:
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仍按2004年价格执行,每人12元,请各位博士研究生务必于11月20号之前交到院办公楼一楼学生办公室。
四、注 意 事 项:
⑴ 各院(系、所)领取照相袋后,组织研究生填写姓名、学校、专业、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并将身份证复印件贴在相片袋的背面,字迹务必工整,清楚。研究生填写的信息直接关系到毕业证能否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请各院系认真把关,以保证研究生填写信息资料的准确性。
⑶ 拍摄当天凭照相袋拍照并穿 除 蓝色、绿色、红色以外的浅色服装。
⑷ 若无特殊原因,研究生不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外拍摄,以免使照片分拣产生差错或需重照。确因十分特殊的原因不能在以上规定时间来拍摄的研究生需自行去省教育厅指定的拍摄点补拍(中山东路147号大行宫会堂一楼新视野图片社,电话84506946)。
⑸ 不能在11月21、22日拍摄照片的研究生不要在学校缴费和领取照相袋,否则所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