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斌发布时间:2014-12-30浏览次数:619

有意向的同学请填写附件3: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doc,并交所获奖项证书、任职证明复印件每项一份。

于1月16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表格(附件3)发至学办公邮,纸质版复印件送交至学办。


备注:1.任职证明书写格式:“12-13年东南大学学生会主席”,请注明所在学校及日期。
2.请确保所有经历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后续公示,若无证明材料,请慎重填写


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4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15年选调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071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高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5229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15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985211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同一省辖市其他普通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各有关高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省辖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至少工作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各有关高校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和获奖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高校于201531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盖章)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至jsswzzb@163.com。面试结束后,入围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联系电话:025-8339336583395359,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

附件:1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高校名单

2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职位简介表

3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41226



附件1


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高校名单


一、“985”高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湖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二、“211”高校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大学、东华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三、其他普通高校

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体育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开放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江苏警官学院、苏州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大学、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淮海工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医学院、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常州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附件2

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职位简介表

序号

招录职位

考试类别

 

职位代码

高校类别

职位名称

总数

其中女生数

1

70101

985高校

省选调生
(南京)

A

17

7

2

70201

211”高校

A

17

7

3

70301

其他普通高校

A

16

6

4

70102

985”高校

省选调生
(无锡)

A

12

5

5

70202

211”高校

A

12

5

6

70302

其他普通高校

A

11

4

7

70103

985”高校

省选调生
(徐州)

A

8

3

8

70203

211”高校

A

9

4

9

70303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10

70104

985”高校

省选调生
(常州)

A

11

4

11

70204

211”高校

A

11

4

12

70304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13

70105

985”高校

省选调生
(苏州)

A

14

6

14

70205

211”高校

A

13

5

15

70305

其他普通高校

A

13

5

16

70106

985”高校

省选调生
(南通)

A

8

3

17

70206

211”高校

A

9

4

18

70306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19

70107

985”高校

省选调生
(连云港)

A

8

3

20

70207

211”高校

A

9

4

21

70307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22

70108

985”高校

省选调生
(淮安)

A

8

3

23

70208

211”高校

A

9

4

24

70308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25

70109

985”高校

省选调生
(盐城)

A

8

3

26

70209

211”高校

A

9

4

27

70309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28

70110

985”高校

省选调生
(扬州)

A

8

3

29

70210

211”高校

A

9

4

30

70310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31

70111

985”高校

省选调生
(镇江)

A

9

4

32

70211

211”高校

A

8

3

33

70311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34

70112

985”高校

省选调生
(泰州)

A

8

3

35

70212

211”高校

A

9

4

36

70312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37

70113

985”高校

省选调生
(宿迁)

A

8

3

38

70213

211”高校

A

9

4

39

70313

其他普通高校

A

10

4


江苏省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doc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