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保卫处 文 件
校保字﹝2015﹞1号
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今年1月2日,哈尔滨北方南勋陶瓷大市场发生火灾,大火持续了20多个小时,造成了11层高的建筑坍塌,5名消防员牺牲、14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1月3日凌晨,云南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拱辰楼发生火灾,城楼上部全部烧毁。
去年11月11日,我校九龙湖校区橘园食堂烟道发生火情,因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损失。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冬季安全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增强安全防火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积极行动起来,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东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规制度,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
二、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火灾事故的严重危害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观念,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已经完成换届的二级责任人应及时更签责任书,各房间、各岗位、各场所要落实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抓好冬季安全防火工作,将各项安全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到:
1、严格监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重要物品的使用、储存,及时、科学处理残存不用的危险化学品。
2、天气寒冷,用电用火增加,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大功率电器的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电器、电源、线路等设备的监管、检测、检查。学生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扯电线,严禁使用电热毯等学校明文规定不允许使用的违章电器,严禁使用明火。
3、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4、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阅览室、会议室、教室、礼堂、活动中心、体育馆、实验室等人员相对集中、易发生安全事故场所消防隐患的排查,强化防火措施。
5、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加强校园内施工单位和出租房屋、服务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施工单位和出租房屋经营者入驻学校后,必须设立相应的防火组织和责任人,报保卫处备案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必须有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工作。如在租赁、承包、施工期间发生违章、违纪或造成火灾事故者,要追究引进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6、及时清除枯枝落叶,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7、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对重点岗位、部位要严防死守。
四、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严格报批手续,落实消防安全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防火工作是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
东南大学保卫处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