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5822yh银河国际原院长顾宁同志
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和《东南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校通知[2011]42号)等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15年5月29日起开始对5822yh银河国际原院长顾宁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00年 5月 1 日至2014年 11月31日。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公示日期:6月8日至6月19日
审计组:陈晴、张武
电话:025-52090297,13815883801
电子邮件:dndxsjs@seu.edu.cn
办公地址:九龙湖行政楼418室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15 年 5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