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研学]关于组织2017年第三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黄雷发布时间:2017-08-30浏览次数:744

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

学校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创)每年的结题验收时间分别为35912月份。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程,合理安排参加结题验收的时间。现将2017年第三次项目验收要求及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具体要求:

1、国创、省创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前,项目负责人须填写“结题验收表”、“经费使用记录表”和“购置设备、图书资料院系回收清单确认表”(见附表)。

3、提交完整的项目研究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简介和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结题验收必需的其他各项材料。其中除“实物、发表论文、软件、专利”视项目任务书是否有规定以外,其余“文献资料综述、研究或设计方案论证材料、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心得体会、电子展板”等项必须提供,否则不能参加结题验收。此点作为结题验收资格审查条件,由各院(系)课外研学秘书负责审查把关。(结题材料需要做好目录装订成册)

3、结题项目在提交纸质材料同时,需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http://10.1.30.97/dncx/Index.aspx)以附件形式提交全套结题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

4、院(系)课外研学秘书老师负责答辩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资料的齐全程度和质量等,并签署意见(结题验收表中第八栏)。

5、学院教学院长需签署是否同意该项目在当期结题的意见(结题验收表中第九栏)。

6、结题验收时,项目组成员应全体到场,回答专家组的提问、听取专家组的评审意见、阐述自身的观点。专家组应在全面评价项目完成情况、学生获得的训练程度和项目成果水平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明确的成绩评定,以便学校按规定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学分认定(见东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

7已经发表论文或获取专利的项目请尽快到学院进行成果学分认定。

二、时间安排

1、验收项目信息申报时间: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于913日(周三)前将项目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指导老师姓名、所属院系)报项目所在院(系)课外研学秘书老师处。

2、“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

时间:918日(周一)

地点:综合楼716

3、“项目结题答辩验收”时间与地点:

验收时间:922日(周五)下午13:30

验收地点:待定

  

附表1: 国创、省创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表2: 国创、省创项目经费使用记录表

附件3: 国创、省创购置设备、图书资料院系回收清单确认表

附件4:项目内容诚信声明

附表1结题验收表.docx

附件2项目经费使用记录表.docx

附件3购置设备、图书资料院系回收清单确认表.docx

附件4项目内容诚信声明.docx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项目过程管理使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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