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说明 |
10.8下午17:00前 | 研一学生申请一等奖学金 | 学生申请学业奖学金评审材料和研一破格材料,截止10.8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 |
其他年级研究生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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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10 | | 评委从评审教师库内随机邀请,学生可至学办监督选取过程。 |
10.12 | 召开学业奖学金评委会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0.16左右 | 公示拟获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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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1级硕士研究生、23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不分等级,请直接提交审批表。(见第五条)
三、23级硕士评审工作详细安排
1、可参加一等学业奖评审名单后续持续更新(教育学专业单独评定,另行通知,请提前准备材料)
七年制(按本科成绩前15%):
236596 | 2/23 |
236602 | 3/23 |
免研成绩(按本科成绩,985学校前15%,其他学校前5%)
232506 | 3/68 |
232477 | 7/68 |
232473 | 8/68 |
232505 | 9/68 |
·统考成绩
南京校区
232445 | 1/9 |
232525 | 1/9 |
232511 | 1/9 |
232428 | 1/21 |
232437 | 2/21 |
232429 | 3/21 |
东蒙生物纳米技术方向
235083 | 1/24 |
235080 | 2/24 |
235077 | 3/24 |
东蒙健康数据科学方向
234832 | 一志愿1/7 |
234829 | 调剂1/19 |
234816 | 调剂2/19 |
2、本院学生成绩排名无需自行提供,其他学校学生需提供本科成绩排名证明材料,请于10.8下午17点前交于学办,可申请一等学业奖。(需有本科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有效)
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请扫码加群:
请同学有意向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含破格申请者)在10.8下午17点前将【评审汇总表和申报支撑材料】以“学号+姓名+一等学业奖申请”命名压缩包发至bmexb@pub.se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生医楼521.通过学院审核方可参加评审。
附: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申请一等学业奖破格条件:
(1)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SCI论文;
(2)本专业相关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奖项;
(3)曾获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4)其他经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可予以破格的情况。
2、根据学院评审细则,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担任东南大学流动助教工作满两年或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满工作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
3、其他等级评审方案
(1)七年制、免研硕士:未获得一等学业奖的同学,获二等学业奖;
(2)统考硕士:未获得一等学业奖的同学按入学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获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
4、名额分配
23级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生医免研+考研(含东蒙) | 16 | 69 | 35 | 36 |
生医七年制 | 2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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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1 | 7 | 3 | 3 |
总数 | 19 | 97 | 38 | 39 |
四、22级硕士,20-22级博士评审工作详细安排
1、有以下科研成果或学科竞赛获奖的同学,请提交材料。
(1)一作(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论文、专利
(2)学科竞赛获奖
注:成果需为两次学业奖评审之间获得的。
2、材料要求
(1)纸质版
附件4《5822yh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定学术创新能力评审表》、论文首页、专利申请证明、竞赛获奖证书等。
(2)电子版
附件4《5822yh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定学术创新能力评审表》、附件5《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评审汇总表》、论文全文、专利申请证明、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3)纸质版交至学办(生医楼521);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学业奖材料”命名压缩包,发至bmexb@pub.seu.edu.cn。
截止时间:10.8下午17:00
请用简洁、清晰的语言,切中要点地描述科研工作。
3、未提交材料的同学,学科竞赛及科研活动类成绩为评委会给出的起评分。
4、名额分配
2022级硕士研究生 |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生医(南京) | 12 | 35 | 33 | 32 |
生医(东蒙) | 9 | 28 | 29 | 31 |
教育学 | 1 | 3 | 4 | 4 |
总数 | 22 | 66 | 66 | 67 |
五、所有同学填写附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求如下:
1. 不可更改表格格式,严格按要求填写
2. 电子版(宋体,五号)填写好姓名、导师、学号、电话、申请理由
3. 导师意见一栏可电子版填写,也可手写,导师签名处需导师签字
4. 打印
5. 黑色水笔填写承诺、签字、日期
6. 承诺及导师意见的日期一栏按实际日期填写
7. 21级硕士、23级博士院系评审意见统一填写10月11日,并于10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表格收齐后交学办。
8 其他年级院系评审意见的日期(仅填日期)统一填写为2023年10月15日,交给班长,班长收齐后于10月20日前交至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