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2024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我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安排
(一)3月29日17:00之前,各基层团支部在支部内对优秀个人进行评审推荐,符合要求的基层团组织进行先进集体的申报。基层评审推荐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校团字〔2022〕8号)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二)4月1日,学院团委对支部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优秀个人和集体并进行公示。
(三)4月上旬,校团委组织部对学院推荐的东南大学优秀团支部、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审核。
(三)4月中旬,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开展东南大学国旗团支部进行评审。
(四)4月30日前后印发表彰决定,发布评选结果,并适时举办“五四”表彰大会,颁发相关奖项。
二、申报方式
(一)个人荣誉类:
1、本次个人申报以团支部为单位推荐上报,每个团支部(24春博除外,本校硕博连读生可在原硕士支部参评)可推荐1-2人(排序),推荐时不区分优秀团员或团干,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为优秀共青团干部。
2、原则上,同一培养阶段已获评过我校“优秀团干部”的团员不再参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已获评过我校“优秀团员”的团员不再参评“优秀团员”。
3、请申报的团员和各团支部严格把握申报要求,宁缺毋滥,不要推荐不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相关参评资格摘录如下,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优秀团员参评资格:
(1)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评选当年的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团员档案材料规范齐全,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近两年内(自然年度,评选当年不计入)年度教育评议均合格,且有一次以上优秀。
(3)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已提交入党申请书。
(4)上一年度(自然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
(5)学习、卫生、体育等综合表现优秀,能够成为表率。以自然年度为范围,达到三好学生、三好研究生标准。
优秀共青团干部参评资格:
(1)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从事团的相关工作满1年(截至评选当年的4月30日)。团的相关工作包含专职、兼职担任团的干部,在团指导的学生组织、社团任骨干等经历。
(3)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考核工作结果为“优秀”;
(4)所在基层团委、团支部或其他学生组织工作成效显著,组织建设规范,团员满意度高,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优先。
(5)团支部书记参评,要求本支部智慧团建各项工作均完整录入,所在支部上年度对标定级等次达到五星级标准。
3、获团支部推荐资格的同学,请完成以下环节:
(1)填写《生医学院两红两优申报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学办公邮bmexb@pub.seu.edu.cn;
(2)在第二课堂系统内完成个人申报和团支部审核(统一申请“优秀共青团员”)
4、申报截止3月29日17:00,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推荐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二)集体荣誉类:
1、以团支部为单位申报,支部申报荣誉类型均为东南大学优秀团支部。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将由学院从获评优秀团支部的支部中择优推荐。
2、东南大学优秀团支部通过第二课堂系统填报申报表,并发送团支部主要事迹材料(言简意赅,成效突出,特色鲜明,可图文并茂,无需过度包装,以10-20页为宜)至bmexb@pub.seu.edu.com
3、申报截止3月29日17:00,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未推荐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共青团5822yh银河国际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东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东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pdf